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国税办转字[2006]1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6〕6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