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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旧版刮奖发票兑奖期限的通知

【时 效 性】 珠地税通字[2005]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纳税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以及省地税局关于发票换版的有关规定(详见七月四日《珠海特区报》刊登的《关于地税发票全面换版的通告》),我市旧版刮奖发票截止使用时间是九月三十日,十月一日起全面使用新版的刮奖发票。为此,对旧版刮奖发票就其奖金兑奖和结算期限通知如下:

    一、十月一日起,全市停止对所有旧版刮奖发票的兑奖。各纳税户应按规定将十月一日前剩余未用的旧版刮奖发票,在十月十四日前向税务机关缴销。

    二、纳税人在十月一日前已垫付的旧版刮奖发票的奖金,请于十月十五日前到我局属下的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结算手续。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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