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黑地税发[1998]29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黑龙江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鸡西、牡丹江、黑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黑政发(1998)8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省地方煤炭(集团)总公司所属煤矿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下放的煤矿企业所得税入库问题明确如下:从今年十月一日起,鸡东、立新、碱场、密山煤矿的企业所得所入鸡西市金库;青山、光义煤矿的企业所得税入牡丹江市金库;黑宝山、一五一煤矿的企业所得税入黑河市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