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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时 效 性】 法释〔2009〕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司法解释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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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已于20099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4次会议、20099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1016日起施行。

○○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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