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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

【时 效 性】 粤财法[2007]12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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