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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的通知
【时 效 性】
梅地税发[2007]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车船税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局《关于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的通知》(粤地税发[200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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