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2〕11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苏州科技城的请示》(苏府呈〔2012〕162号)悉。经研究,同意在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苏州科技城,有关机构设置、运行管理等事项按规定办理。
望你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苏州科技城紧紧抓住规划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机遇,突出高端引领,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环境条件,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进自主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努力打造长江三角洲区域性核心研发创新区和高科技人才集聚区,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