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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北省供销合作学校并入华中师范大学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发函[2001]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5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湖北省供销合作学校并入华中师范大学的函》(鄂政函[2000]118号)收悉。根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湖北省供销合作学校并入华中师范大学,同时请你省相应撤销湖北省供销合作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

二〇〇一年三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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