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财金函﹝2014﹞14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0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安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六安、宿州市财政局,有关转贷银行、采购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2014年度第一批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变更项目及取消项目事项的通知》(财金函〔2014〕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新批备选项目1个,即六安市第三中医院利用美国贷款990万美元购置医疗设备项目,请项目单位按照《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5〕121号)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二、变更项目1个,即宿州市卫校利用以色列贷款515万美元引进教学设备项目,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