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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财企[2006]2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6〕18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金融企业并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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