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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行[2007]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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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省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在会议费管理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二、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厅。-

○○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会议-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设区市财政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7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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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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