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省政府关于授予跃进汽车集团公司临时出国(境)和邀请来华审批权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4〕1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授予跃进汽车集团公司一定的派遣临时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事项审批权,即在你集团公司业务范围内,根据人员管理权限,自行审批你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经贸人员(不含在外国企业中兼职的前政要)来华事项。公司正、副职领导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仍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公司邀请外国副省部以上官员和卸任外国政要来访,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外事审批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在省人民政府批准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做好派遣临时因公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的审批工作,不得再下放审批权限,并将上年度的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省外办备案。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115号.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