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国税函[2006]59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印制广东省佛山市成品油销售定额发票的请示》(佛国税发〔2006〕46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管理,加快行业发票统一印制步代,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统一印制《广东省佛山市成品油销售定额发票》(发票式样见附件),并由你局在定点印刷厂印制。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