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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深地税发[2007]11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局、各稽查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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