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西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区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支持民航部门开展空运战备演练活动,加强国防军队建设,经研究决定,同意对民航西藏管理局(含昌都航站)自2002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协同成都军区等进行2002年军运战备演练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这部分收入应分别核算军运战备演练收入和其他客运收入,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不予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