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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办库[2002]4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目前,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更换正版软件的工作已经完成,采购软件的财政资金也已经支付完毕。为了使各部门做好正版软件采购资金的账务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1.凡属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部门,其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账务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部门,其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账务处理也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即: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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