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工商法规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从2014年起我市的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全部改为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需参加本年度报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大厅”的“内资企业相关服务”或“年度报告”界面,按提示报送年度报告信息。报送年度报告信息必须通过IE6或者IE8浏览器进入。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