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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工商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从2014年起我市的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全部改为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需参加本年度报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大厅”的“内资企业相关服务”或“年度报告”界面,按提示报送年度报告信息。报送年度报告信息必须通过IE6或者IE8浏览器进入。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3月5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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