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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及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时 效 性】 粤府办〔2012〕9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促进民营经济发 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人民政府2011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对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进行了评选,现就考核及评选结果通报 如下:一、惠州市等6个地级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为优秀等次,广州市等14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人民政府为良好等次,汕尾市人民政府 为合格等次(见附件1)。

二、珠海市等4个地级市和顺德区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创新扶持民营经济政策,出台的生物医药企业研发费补助6项政策获得2011年度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见附件2)。

为鼓励各地进一步搞好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2011年度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及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的 有关市、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市、区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努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12011年度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结果

22011年度扶持民营经济首创政策奖评选结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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