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地税发[2007]10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9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主管税务机关要作好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督促拍卖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