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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205国道323省道新沂收费站徐淮公路睢宁城西收费站移址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7〕5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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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05国道新沂收费站迁站移址的请示》(徐政报〔200698号)、《关于徐淮公路睢宁城西收费站迁站移址的请示》(徐政报〔200610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将现205国道和323省道共用线上的新沂收费站进行迁移,分别迁移至205国道新沂与山东交界处、323省道竹园处,实行一站两点管理。为避免重复收费,对于依次通过这两个收费站的车辆,实行收费互免。

二、同意将104国道睢宁城西收费站迁移至庆安镇处。

三、站点迁移后的具体收费时间、管理办法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四、请你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迁址工作的平稳实施。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57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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