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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通知

【时 效 性】 沪税所一[2001]1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税函[2001]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二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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