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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 石脑油出口退税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冀财税[2006]2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河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 [2006] 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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