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