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教高厅函[2014]1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11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15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精品视频公开课的建设经费严格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有关建设资金与组织管理要求执行。地方所属院校入选我部组织建设“精品视频公开课”项目的,建设经费由地方财政或高校自筹经费支持,不再执行《关于开展2014年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与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125号)有关经费支持办法。
请将本通知传达至有关高校,并继续做好2014年精品视频公开课的建设与推荐工作。上网课程社会反响良好的,我部将认定为“精品视频公开课”。
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