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淄政办发[2005]6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16 | 【文 号】 | 山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我市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3〕41号)有关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建立淄博市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原淄博市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即作为淄博市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召集,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