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沪农委[2014]6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47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上海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为继续推进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推动上海畜牧业转型发展,现将修订后的《关于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单位)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7〕153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