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国税函[2006]25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广州、珠海、佛山、河源、惠州、潮州、东莞、江门、中山、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审查批准并报国家信息产业部登记备案,我省2006年第三批、第四批共161件软件产品已确定,现将名单(见附件)下发给你们。请各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省局《关于下发广东省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4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落实有关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
1.关于报送我省2006年第三批软件产品登记名单的函
2.关于报送我省2006年第四批软件产品登记名单的函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