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通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红十...

【时 效 性】 沈地税函[2007]4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通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辽财预〔2006〕4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七年三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