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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的公告

【时 效 性】 交通部令[2004]第1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现发布《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行,原《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J026--90)同时废止。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中第1.0.3、1.0.5、1.0.6、1.0.7、3.1.1、3.1.3、7.1.2、8.1.2、10.1.1、15.1.1、15.1.2、16.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2002版中关于《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l026--90)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70--2004)由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负责编制,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邮政编码:400067),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四年七月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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