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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反馈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发[2004]3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各省辖市外经贸局:

    为了保障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督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省国税局与省外贸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反馈制度的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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