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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外〔2014〕2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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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外经贸局(厦门不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完善商务促进政策,推动我省商务事业发展,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在清理和整合商务相关资金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2014年6月3日

附件: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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