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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十五”期间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呼市国税流字[2004]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外汇法规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内蒙古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旗县区国家税务局、专业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税流字[2004]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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