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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地税征[2006]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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