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国税函[2003]119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3]107号),规范项目预算的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项目预算编报的要求,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项目申报文本(范本)》印发给你们,请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问题。
附件:国家税务局系统项目申报文本(范本)(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