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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陕西省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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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刘维隆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李淑琴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陕西省省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陕西省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批准省财政厅厅长刘维隆所作的《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相关资料:

    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050926)

    陕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20050919)

    关于陕西省省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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