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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物业管理公司销售水、电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时 效 性】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海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及其实施细则,现就物业管理公司销售水、电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物业管理公司向住户销售水、电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的事项,不再做调整。

特此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0月27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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