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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予以征税

【时 效 性】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是否征收出口关税的问题,经商财政部、商务部同意,现公告如下: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免征出口关税外,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应税商品,一律照章征收出口关税。

    特此公告。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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