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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

【时 效 性】 人办发[2002]1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12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 部门: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经济专业人才,促进经济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专业

    (一)将原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管理、工商管理3个专业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

    (二)将原商业专业的商业管理、商业营销2个子专业和物资专业合并为商业专业。

    (三)将原财政专业的财政、税务2个子专业合并为财政税收专业。

    (四)将原旅游专业的饭店管理、旅行社2个子专业合并为旅游专业。

    二、保留的专业

    在此次调整中未做变动的有:农业、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8个专业。

    三、调整后的专业设置

    调整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12个专业,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见附表。

    四、有关事项

    (一)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按照新的专业设置实施。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公共科目的名称均为“经济基础知识”。

    (三)请各地人事部门和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向社会公布,做好考试报名及考试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三月一日

      附表: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 业 科 目 名 称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 业  02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 业  03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  07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 融  09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 险  10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输  
水 路  11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公 路  12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铁 路  13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民 航  14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力资源管理  1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 电  16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 地 产  17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 游  19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 筑  21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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