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置沿江高等级公路泰兴收费站迁移泰常公路七圩收费站站址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7〕5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完善泰兴市收费站点布局的请示》(泰政发〔200710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在沿江高等级公路过船港处设置泰兴收费站,由336省道江平线泰兴收费站统一管理。对于依次通过这两个收费站的车辆,实行收费互免。

二、同意泰常公路七圩收费站向江边方向迁移约5公里。

三、收费站站点具体开征收费时间、管理办法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四、请你市负责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确保收费工作正常进行。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56号 .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