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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川国税函[2005]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四川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德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57号)转发你局,并明确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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