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函〔2008〕9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8〕1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从省局FTP“进出口处省局下发软件下发”接收最新出口退税率文库,并下发给各出口企业或通知出口企业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最新退税率文库。各税务机关和出口企业应于2008年2月29日前升级完毕。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