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财税[2005]6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3 | |
【法规层次】 | 122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5〕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调整油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后的税额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