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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城镇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浙江省昌化鸡血石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时 效 性】 省政府令第19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10 【文  号】 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省人民政府决定:

    《浙江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浙江省昌化鸡血石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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