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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专利代理机构取得专利代理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深地税发[2005]36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局、各稽查局、登记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专利代理机构取得专利代理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5]3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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