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