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内国税所函[2004]3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内蒙古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4]20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