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
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政策法规库
课程安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库
>
其他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国税征[2007]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