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5〕1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7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姜堰市海陵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泰政发〔2005〕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姜堰市良种繁育场、棉花原种繁育场、水产养殖场及淤溪镇南舍村划归海陵区泰东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陵区泰东镇行政区域面积33.36平方公里,人口2.9万,辖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3个场圃;姜堰市淤溪镇行政区域面积76.84平方公里,人口4.59万,辖2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二月十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