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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徐州教育学院并入徐州工程学院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7〕3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将徐州教育学院并入徐州工程学院的请示》(徐政报〔2007〕28号)悉。经研究,同意徐州教育学院并入徐州工程学院,同时撤销徐州教育学院建制。原徐州教育学院的教育资源由徐州工程学院统一调配使用,在校生由徐州工程学院负责培养,毕业后由徐州工程学院颁发文凭。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37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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