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内政办字 [2005]41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61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内蒙古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2006年元旦、春节将至,针对目前我区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突发性事件增多的趋势,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充实一线值班力量,安排领导在岗带班和专人昼夜值班,及时处理相关业务,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增强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提高防范意识,遇有紧急、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迅速运转,并随时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确保值班网络畅通。
三、自治区直属机关及各单位速将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带班领导及联系电话(单位、住宅电话和手机)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节日期间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张晓军 张忠义 邢增誉
联系电话:(0471)6946031 6944148(传真)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